樹葬是指將骨灰再研磨妥善處理後,裝入紙袋內,再將骨灰均勻灑入葬區穴位中,不立墓碑,不記亡者姓名,埋葬在樹木的根部,讓生命與自然合而為一,既保有入土為安的傳統,又不占用土地空間,更助於環境綠化,讓土地資源得以永續循環使用。
「詠愛園」及「落羽之丘」,樹葬區:
92年11月10日設置國內首座樹葬試辦區,96年於富德公墓內闢建面積1.2公頃「詠愛園」樹葬區,提供6,000個樹葬穴位,104年增闢800個樹葬穴位,106年增闢1,100個樹葬穴位,提供13大區7,900個樹葬穴位,園區兼具樹葬、環保、景觀及生態復育功能,植栽檀香柏、桂花、櫻花、玉蘭、南洋杉、落羽松、昭和櫻等喬木及各種灌木花卉。
110年4月1日啟用「新樹葬園區」,命名為「落羽之丘」,闢建面積為7,400平方公尺,設置8區8,000個樹葬穴位,其與「詠愛園」相鄰,園區位置地形開闊、視野良好,且落羽松環繞,樹貌隨四季變化,故自然景觀及園區環境極為優美。
目前樹葬區面積計約19,400平方公尺,15,900個樹葬穴位。葬區不立墓碑、不記亡者姓名,將先行者骨灰置入穴位後埋藏,讓生命與自然合而為一,既保有入土為安的傳統,又不占用土地空間,土地資源得以永續循環使用。
由申請人親自或由委託人(檢附委託書)至臺北市懷愛館服務中心,填寫樹花葬申請書,檢附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受葬者之火化許可證或骨灰(骸)存放設施寄存遷出或墓地起掘許可證明正本,經服務中心人員審查後即安排「骨灰再研磨」。
經再研磨之骨灰,於裝入本處免費提供之容器後,由管理員陪同並由申請人選擇將往生親友之骨灰埋藏於詠愛園樹葬區內,讓其化為春泥、伴著大地長相眠,讓生命在大自然裡延續。 樹葬園區設施係循環利用,不得在園區內焚燒香燭、紙錢及私設任何標誌或設施。
申請受理時間(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為週一至週六08:00-16:00。
樹葬申請洽詢專線:02-87329686分機36001或36002。